您當前位置:公司名稱被他人注冊成
公司名稱被他人注冊成商標是否可以繼續使用
點擊:9719次,時間:2015-07-18 14:51:39
案例:
一個公司的總經理詢問律師:我今年2月份注冊了一家公司,現在廣東一家公司給我打電話說我的公司的企業名稱跟他的商標名稱一樣,并且他用這個商標已經好幾年了,現在他已經向國家商標局申請了商標注冊,目前正在辦理過程中,不許我再用這個商標名稱作為我公司的企業名稱。他注冊了商標我還能用這個公司名稱嗎?
律師點評:
在法律上,對公司名稱享有的叫做企業名稱權,對商標享有的叫做商標權。這兩個權利一般情況下是并行不悖的。即有人取得了商標權,也不能要求他人修改企業名稱,甚至不能阻止他人再注冊名稱相同的公司;同理,公司也無權阻止他人注冊跟自己的企業名稱相同的商標。
但是,有些情況是例外的。如果商標屬于馳名商標的話,他人再注冊相同的企業名稱可能會被認為有搭便車的嫌疑,構成不正當競爭。同樣,如果公司的企業名稱非常 知名,達到了馳名商標的程度,那么別人再注冊相同的商標,可能會被認為侵犯了在先權利而不被允許。但是,無論是商標還是企業名稱,在其馳名之前已經存在的商標和企業名稱不會因為其馳名而被修改。
根據這個老總說的情況,他注冊公司在前,別人注冊商標在后,他是可以繼續使用你這個企業名稱的。
延伸閱讀:
商標法
第十三條 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第三十二條 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相關文章: - 蕪湖企業注冊中現行公司注冊資...
- 蕪湖公司注冊實現公司法人人格...
- 各個不同法域的公司法實踐
- 蕪湖公司注冊建立信息披露制度
- 資本三原則”說法
- 官方定調京津冀協同發展:先破...
- 國務院印發養老金投資辦法 萬億...
- 尚冰出任中國移動董事長 電信聯...
- HTC等多企業宣布裁員 手機業進...
- 中紡與保利"聯姻"傳聞未果 央...
關鍵詞:
上一篇:公司“招人”去非洲務工稱月薪過萬 騙60萬后失聯
下一篇:注冊商標的轉讓注意事項